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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反面邏輯，正面思維</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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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送20套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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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Jul 2010 09:41:39 +0000</pubDate>
		<dc:creator>NetBugs</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的互聯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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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上星期日我在灣仔等女友出發去書展撐流料ROY，看到twitter有人說&#8221;不如試試問銅鑼灣那邊&#8221;，打過去百老匯，真的有貨，我立刻跑落地鐵站過去。但到了時代廣場百老匯竟然說剛剛已經賣晒了，當時真的累到跪在地上。現在回想，原來我仍然對自己以至自己所做的是&#8221;有要求的&#8221;。 由早前決定送出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 (下稱Cam Kit)開始，我一直四出搜購務求可以盡快將Cam Kit送出，因為我明白，對Geek友來說，早玩一天，開心多一天的道理。奈何iPad配件比iPad更缺貨，有錢都唔俾訂，但現在總算已經購入足夠數量的Cam  Kit，在此我要特別鳴謝debug，kmwan，laputachiu，micyung，noonnoon，patrick，ryan，seablue，stella，utp，占士等幫我在不同地方尋找以至代買(如有遺留請見諒)。 有人看畢&#8221;我的互聯網最終回&#8220;還是不明白為何要送Cam Kit，有人覺得我是癡線，有人覺得我是大方，但在我角度來看其實我並不大方，相反我比很多人都要自私。坦白說，這樣的回饋是基於言責自負。 Blogger跟傳統傳媒記者的分別在於，記者所寫的代表所屬傳媒，Blogger所寫的代表自己。朋友以至讀者都是因為對Blogger信任才看我們所寫所說的，如果想的一套跟說的一套完全相反，那不是騙人嗎？這樣的說法看似很一廂情願，但還是有不少人會盡信。引用溏心風暴聽回來的一句對白：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各位，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一定要相信陪伴你一生的自己。 我在Blog中從未有騙過任何人，甚至在&#8221;我的互聯網&#8221;系列透露了不少連身邊朋友都從未聽過的。但有些事情&#8221;說不得&#8221;，這個正正是我要回饋的原因。然而在別的Blogger眼中所看這可能只是小事一樁，但在我而言實在過得到人，過不到自己。再者我不時在talkonly以銳利詞鋒批評某些Blogger，實在不可能以雙重標準善待自己，才以遠超既得利益的價值送出Cam Kit作為贖罪，不然我不可能繼續寫Blog，不可能繼續做talkonly，甚至做人。如果看畢以上還是不明所以，各位當我是癡線吧!  I want to make everyone happy and that&#8217;s all. 有人問點解我要揀Cam Kit送，事實上這是一件&#8221;搵笨&#8221;的產品。為何連簡單一個讀卡功能都要另外買，還要賣二百多元？奈何這個裝置的確有其小方便，變相令iPad成為一部Digital Wallet，加上App Store提供了海量的Photo Editor軟體，對喜歡拍照的iPad用戶來說有點&#8221;焗買&#8221;成份。在有限資源下，我選擇了大家未必會買，但實用而又可以令最多人受惠的Gadget，希望各位朋友會喜歡。 現在來到重點 - 送法辦法。各位只要在Blog當中介紹自己心水的iPad軟體，字數不限，最好有Screenshot，然後電郵閣下相關Blog文的網址至 netbugs at gmail dot com(沒有Blog的話可以直接電郵軟體介紹內容給我)。如果參加者超過20人會我會親自選出得獎者，相反如果參加者不超過20人的話剩下的cam kit會留待talkonly十週年聚會送出。 為了令大家可以盡快取得禮品，我將截止時間定於一星期後(即8月3日星期二)，及後的兩天內會盡快安排得獎公佈及領獎事宜。我相信一星期足夠各位去準備一篇Blog文的，如果有問題的話請留言，謝謝。 - 只接受iPad用戶參與 - 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3日 - 不接受曾於過去兩個月參與talkonly節目人士參與以表公允 - iPad軟體介紹必須是今天(26/7)或之後寫的方為有效]]></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上星期日我在灣仔等女友出發去書展撐流料ROY，看到twitter有人說&#8221;不如試試問銅鑼灣那邊&#8221;，打過去百老匯，真的有貨，我立刻跑落地鐵站過去。但到了時代廣場百老匯竟然說剛剛已經賣晒了，當時真的累到跪在地上。現在回想，原來我仍然對自己以至自己所做的是&#8221;有要求的&#8221;。</p>
<p>由早前決定送出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 (下稱Cam Kit)開始，我一直四出搜購務求可以盡快將Cam Kit送出，因為我明白，對Geek友來說，早玩一天，開心多一天的道理。奈何iPad配件比iPad更缺貨，有錢都唔俾訂，但現在總算已經購入足夠數量的Cam  Kit，在此我要特別鳴謝debug，kmwan，laputachiu，micyung，noonnoon，patrick，ryan，seablue，stella，utp，占士等幫我在不同地方尋找以至代買(如有遺留請見諒)。</p>
<p>有人看畢&#8221;<a href="http://www.netbugs.hk/2010/07/26/663/" target="_blank">我的互聯網最終回</a>&#8220;還是不明白為何要送Cam Kit，有人覺得我是癡線，有人覺得我是大方，但在我角度來看其實我並不大方，相反我比很多人都要自私。坦白說，這樣的回饋是基於言責自負。</p>
<p>Blogger跟傳統傳媒記者的分別在於，記者所寫的代表所屬傳媒，Blogger所寫的代表自己。朋友以至讀者都是因為對Blogger信任才看我們所寫所說的，如果想的一套跟說的一套完全相反，那不是騙人嗎？這樣的說法看似很一廂情願，但還是有不少人會盡信。引用溏心風暴聽回來的一句對白：耳聽三分假，眼看未為真。各位，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一定要相信陪伴你一生的自己。</p>
<p>我在Blog中從未有騙過任何人，甚至在&#8221;我的互聯網&#8221;系列透露了不少連身邊朋友都從未聽過的。但有些事情&#8221;說不得&#8221;，這個正正是我要回饋的原因。然而在別的Blogger眼中所看這可能只是小事一樁，但在我而言實在過得到人，過不到自己。再者我不時在talkonly以銳利詞鋒批評某些Blogger，實在不可能以雙重標準善待自己，才以遠超既得利益的價值送出Cam Kit作為贖罪，不然我不可能繼續寫Blog，不可能繼續做talkonly，甚至做人。如果看畢以上還是不明所以，各位當我是癡線吧!  I want to make everyone happy and that&#8217;s all.</p>
<p>有人問點解我要揀Cam Kit送，事實上這是一件&#8221;搵笨&#8221;的產品。為何連簡單一個讀卡功能都要另外買，還要賣二百多元？奈何這個裝置的確有其小方便，變相令iPad成為一部Digital Wallet，加上App Store提供了海量的Photo Editor軟體，對喜歡拍照的iPad用戶來說有點&#8221;焗買&#8221;成份。在有限資源下，我選擇了大家未必會買，但實用而又可以令最多人受惠的Gadget，希望各位朋友會喜歡。</p>
<p>現在來到重點 - <strong>送法辦法</strong>。各位只要在Blog當中介紹自己心水的iPad軟體，字數不限，最好有Screenshot，然後電郵閣下相關Blog文的網址至 netbugs at gmail dot com(沒有Blog的話可以直接電郵軟體介紹內容給我)。如果參加者超過20人會我會親自選出得獎者，相反如果參加者不超過20人的話剩下的cam kit會留待talkonly十週年聚會送出。</p>
<p>為了令大家可以盡快取得禮品，我將截止時間定於一星期後(即8月3日星期二)，及後的兩天內會盡快安排得獎公佈及領獎事宜。我相信一星期足夠各位去準備一篇Blog文的，如果有問題的話請留言，謝謝。</p>
<p><strong>- 只接受iPad用戶參與<br />
- 截止時間為2010年8月3日<br />
</strong><strong>- 不接受曾於過去兩個月參與talkonly節目人士參與以表公允<br />
</strong><strong>- iPad軟體介紹必須是今天(26/7)或之後寫的方為有效</strong></p>
<p><a class="a2a_dd addtoany_share_save" href="http://www.addtoany.com/share_save?linkurl=http%3A%2F%2Fwww.netbugs.hk%2F2010%2F07%2F27%2F882%2F&amp;linkname=%E9%80%8120%E5%A5%97iPad%20Camera%20Connection%20Kit"><img src="http://www.netbugs.hk/wp-content/plugins/add-to-any/share_save_171_16.png" width="171" height="16" alt="Share/Bookmark"/></a> </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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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的互聯網最終回 &#8211; 底線篇(下)</title>
		<link>http://www.netbugs.hk/2010/07/26/663/</link>
		<comments>http://www.netbugs.hk/2010/07/26/66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5 Jul 2010 20:58:01 +0000</pubDate>
		<dc:creator>NetBugs</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的互聯網]]></category>
		<category><![CDATA[雞毛蒜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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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幾年錢做腦場Sales賣電腦的時候，有位客人買了一套電腦散件，我跟客人說：不如加錢，我們替你組裝吧(組裝出機才有佣金)，客人答：砌機是我的興趣，怎可能俾錢你們去抹殺我的興趣？我為工作，可以忍氣吞聲。在這裡，是寫我所想，我對互聯網所帶給我的言論自由珍而重之，凌駕一切利益。 前陣之看到Twitter有人說：大家以為旺角那家扒房叫第尾牛扒，其實正確名稱是茅屋牛扒。事實上這個說法是錯的，那家扒房真的叫第尾牛扒(看這個，根據Google回來的資料，第尾牛扒名字由來跟&#8221;陳夢吉&#8221;"第尾才子&#8221;有關)，我曾經嘗試過在Twitter向其他人糾正過這個說法，但最後一直轉發的還是那個錯的訊息。在網上，真的都變假，假的都可以變真了，前陣子我便聽過一個從友人們之間相傳一個有關Social Media的故事。話說有一名網友為宣傳一件東東，製造了一個假事件，繼而創造了一單假新聞，而該新聞前陣子一直轉載至不同網站。無論這個故事是真是假，對我來說最震憾的不是假新聞本身，而是大家的反應。當眾人談及這個故事時，大家都在當笑話聽似的。有網友一直不白我經常說的&#8221;底線&#8221;是甚麼，而我亦從未對我所說的&#8221;底線&#8221;作明確表態，因為不同人對&#8221;底線&#8221;的接受程度各有不同，但我可以清楚地告訴各位：以上的故事以經超出了我的底線。 以往寫Blog的比較多私人性，像看一本個人日記似的，今時今日的Blog開始會有&#8221;主題&#8221;，甚至擔當一些傳統傳媒角色例於報導新聞或者出現了一些評論文章，甚至反過來傳統傳媒要參考網上媒體某些報導。讀者是Blogger，而Blogger反過來也是讀者，資訊一直在互相流通，這就是Social Networking。 傳媒一直掌管著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力。但很可惜，本地大多傳媒都逐漸歸邊，網上言論空間乃最後一道防線。今天，大家可能還相信網上資訊多於傳統傳媒，但當大家對網上媒體的&#8221;假&#8221;不以為然，我怕將來大家會連對網上資訊的幾分信任度也失去，到時Social Networking究竟是否真的令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還是令人與人之間隔膜加厚？我所認為的只是簡單一句：懇請各位朋友，說你們所相信的，寫你們所相信的。 在聖經記載了一個為人熟識的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打算用石頭打死她，耶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最後眾人未有打她就離開了。如果將這個故事換一換個背景做現代，眾人所拿的由石頭換作AK47，然後我換個方式向眾人說：你們中間覺得誰有罪的，就殺了他吧。最後眾人肯定死光，包括我。 我不是甚麼道德塔利班，搵食的還是要搵食，只是因為小弟不是靠Blog搵食所以才可以這麼大口氣說三道四(從這個角度看我的工作的確不俗，唔怕得罪Marketing無o野撈，亦唔怕鬧爆民建聯所以無工做)。如果未做過是很難感受到原來將一個毫無突破的Feature寫成很突破是一件極難的事情，諗得到都未必寫得出，學黃子華說的，人們經常把&#8221;過到自 己又過到人&#8221;輕輕帶過，其實最難正正是要過到自己又要過到人。 友人說過蘋果的iPhone霸權，不論這種說法大家同意與否，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用iPhone，就好像反對Ricky San買&#8221;日本一&#8221;可以罷吃板前板長，因為這樣才不會成為當中的持份者。同樣我不會將剛才自己所說的想法加諸於人，所以我選擇避免跟這些扯上關係成為持份者，當然每一件事都有其正反兩面，只是那個反面不幸地給我看到。 人愈來愈大，改變愈來愈多，就算人不變，社會也會變。有人會將這種改變形容為&#8221;現實&#8221;，亦有人會將這些改變用一個更冠冕堂皇的字眼去形容 &#8211; 長大，而我會將之形容為&#8221;複雜&#8221;。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可以好簡單，&#8221;長大&#8221;並不是一個藉口，說話不一定要那麼假，朋友不一定要小圈子。 後記 Steve Jobs在iPhone4的補鑊記者會中說電話不是完美，其實人又何嘗不是呢？ 在&#8221;我的互聯網&#8221;的最後一篇，我想借此機會告訴各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過去一年我曾經在這個Blog做了一件事，而我從該事情當中有既得利益。這件事我反覆思考了好幾晚，當中條件實在並不妥當，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亦不公平，對我來說違犯了我自己的一些原則。本人在此要向所有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致萬二分歉意。 有人可能對那件事可能不以為然，但對我來說是一個污點。亦因為這個原因，我決定回饋各方友好 &#8211; 本人將會送出二十套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不適用於最近兩個月曾參與talkonly者)。由於我仍然未購買足夠的Camera Kit(無錯，我是真金白銀買的，以上禮品不涉及任何贊助)，加上未有決定如何送出，因此我會待一星期後才公佈送出辦法。如果各位有任何好的送出辦法意見請留言，感謝。 有人可能覺得我這樣送禮做得太過，但我十分希望透過這件事讓各位Blogger在得到既得利益時明白，不論是Blogger或做人，也應該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但正如上文說過的，我不會將自己的想法加諸於人，各位可以當這純粹是有獎遊戲，希望各位可以滿意我所選擇的小禮物並能為各位帶來愉快的使用體驗。 我的互聯網由來 記得前陣子有一個星期六，我呆在公司覆工作，因為之前那晚talkonly做得很夜，那天其實有點發燒，所以覆覆下電郵在公司睡著了。到晚上，聽見SMS響聲，拿起了iPhone。一看，原來是Google Calendar提示，那刻才驚覺原來那晚我是訂了飛看舞台劇&#8221;小人國&#8221;，而那個Google提示是活動開始前半小時發出的，我連忙致電女友，當初她應該有點生氣說不來， 最後還是打的來了(最記得是打綠的原來是去不到葵芳，最後是打的到荃灣轉地鐵)，這個就是寫&#8221;我的互聯網&#8221;的原因。 我最怕女友的，是問我&#8221;記唔記得我同你講過XXX既YYY件事呀？因為前度曾經問過好幾次我答唔到，每次都嬲了我好一段時間。我想說，其實我不是無心裝載，而是我記性真的很差，而且是愈來愈差，還好女友對我這方面算是十二分體諒。以前我不用在Remember The Milk或者Google Calendar 記事，現在沒有記事的話完全不知道要做甚麼，可能真的老了吧？前陣子小學同學從記念冊找回我的聯絡，近期多出席了舊生聚會，席間聽到不少小學年代的事，甚至有人可以繪畫出小學六年班的座位表出來，而我&#8230;.看著小學全體相也指不到自己出來。寫這幾篇&#8221;我的互聯網&#8221;目的，是想自己趁還記得這幾年發生過的事作個記錄，給互聯網一段無關痛癢的野史，或許十年後的我跟現在不盡相同，將來的事沒人知曉，但我深信，忠於自己才是快樂之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blockquote><p>幾年錢做腦場Sales賣電腦的時候，有位客人買了一套電腦散件，我跟客人說：不如加錢，我們替你組裝吧(組裝出機才有佣金)，客人答：砌機是我的興趣，怎可能俾錢你們去抹殺我的興趣？我為工作，可以忍氣吞聲。在這裡，是寫我所想，我對互聯網所帶給我的言論自由珍而重之，凌駕一切利益。</p></blockquote>
<p>前陣之看到Twitter有人說：大家以為旺角那家扒房叫第尾牛扒，其實正確名稱是茅屋牛扒。事實上這個說法是錯的，那家扒房真的叫第尾牛扒(<a href="http://www.openrice.com/restaurant/commentdetail.htm?commentid=2056462" target="_blank">看這個</a>，根據Google回來的資料，第尾牛扒名字由來跟&#8221;陳夢吉&#8221;"第尾才子&#8221;有關)，我曾經嘗試過在Twitter向其他人糾正過這個說法，但最後一直轉發的還是那個錯的訊息。在網上，真的都變假，假的都可以變真了，前陣子我便聽過一個從友人們之間相傳一個有關Social Media的故事。話說有一名網友為宣傳一件東東，製造了一個假事件，繼而創造了一單假新聞，而該新聞前陣子一直轉載至不同網站。無論這個故事是真是假，對我來說最震憾的不是假新聞本身，而是大家的反應。當眾人談及這個故事時，大家都在當笑話聽似的。有網友一直不白我經常說的&#8221;底線&#8221;是甚麼，而我亦從未對我所說的&#8221;底線&#8221;作明確表態，因為不同人對&#8221;底線&#8221;的接受程度各有不同，但我可以清楚地告訴各位：以上的故事以經超出了我的底線。</p>
<p>以往寫Blog的比較多私人性，像看一本個人日記似的，今時今日的Blog開始會有&#8221;主題&#8221;，甚至擔當一些傳統傳媒角色例於報導新聞或者出現了一些評論文章，甚至反過來傳統傳媒要參考網上媒體某些報導。讀者是Blogger，而Blogger反過來也是讀者，資訊一直在互相流通，這就是Social Networking。</p>
<p>傳媒一直掌管著行政，司法和立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力。但很可惜，本地大多傳媒都逐漸歸邊，網上言論空間乃最後一道防線。今天，大家可能還相信網上資訊多於傳統傳媒，但當大家對網上媒體的&#8221;假&#8221;不以為然，我怕將來大家會連對網上資訊的幾分信任度也失去，到時Social Networking究竟是否真的令人與人之間距離拉近？還是令人與人之間隔膜加厚？我所認為的只是簡單一句：懇請各位朋友，說你們所相信的，寫你們所相信的。</p>
<p>在聖經記載了一個為人熟識的故事，文士和法利賽人帶着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打算用石頭打死她，耶穌向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最後眾人未有打她就離開了。如果將這個故事換一換個背景做現代，眾人所拿的由石頭換作AK47，然後我換個方式向眾人說：你們中間覺得誰有罪的，就殺了他吧。最後眾人肯定死光，包括我。</p>
<p>我不是甚麼道德塔利班，搵食的還是要搵食，只是因為小弟不是靠Blog搵食所以才可以這麼大口氣說三道四(從這個角度看我的工作的確不俗，唔怕得罪Marketing無o野撈，亦唔怕鬧爆民建聯所以無工做)。如果未做過是很難感受到原來將一個毫無突破的Feature寫成很突破是一件極難的事情，諗得到都未必寫得出，學黃子華說的，人們經常把&#8221;過到自 己又過到人&#8221;輕輕帶過，其實最難正正是要過到自己又要過到人。</p>
<p>友人說過蘋果的iPhone霸權，不論這種說法大家同意與否，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用iPhone，就好像反對Ricky San買&#8221;日本一&#8221;可以罷吃板前板長，因為這樣才不會成為當中的持份者。同樣我不會將剛才自己所說的想法加諸於人，所以我選擇避免跟這些扯上關係成為持份者，當然每一件事都有其正反兩面，只是那個反面不幸地給我看到。</p>
<p>人愈來愈大，改變愈來愈多，就算人不變，社會也會變。有人會將這種改變形容為&#8221;現實&#8221;，亦有人會將這些改變用一個更冠冕堂皇的字眼去形容 &#8211; 長大，而我會將之形容為&#8221;複雜&#8221;。我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可以好簡單，&#8221;長大&#8221;並不是一個藉口，說話不一定要那麼假，朋友不一定要小圈子。</p>
<p><strong>後記</strong></p>
<p>Steve Jobs在iPhone4的補鑊記者會中說電話不是完美，其實人又何嘗不是呢？</p>
<p>在&#8221;我的互聯網&#8221;的最後一篇，我想借此機會告訴各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過去一年我曾經在這個Blog做了一件事，而我從該事情當中有既得利益。這件事我反覆思考了好幾晚，當中條件實在並不妥當，對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亦不公平，對我來說違犯了我自己的一些原則。<span style="color: #000000;"><strong>本人在此要向所有讀者以至talkonly聽眾致萬二分歉意</strong></span>。</p>
<p>有人可能對那件事可能不以為然，但對我來說是一個污點。亦因為這個原因，我決定回饋各方友好 &#8211; <strong><span style="color: #ff0000;">本人將會送出二十套iPad Camera Connection Kit</span></strong>(不適用於最近兩個月曾參與talkonly者)。由於我仍然未購買足夠的Camera Kit(無錯，我是真金白銀買的，以上禮品不涉及任何贊助)，加上未有決定如何送出，因此我會待一星期後才公佈送出辦法。如果各位有任何好的送出辦法意見請留言，感謝。</p>
<p>有人可能覺得我這樣送禮做得太過，但我十分希望透過這件事讓各位Blogger在得到既得利益時明白，不論是Blogger或做人，也應該知道有所為，有所不為。但正如上文說過的，我不會將自己的想法加諸於人，各位可以當這純粹是有獎遊戲，希望各位可以滿意我所選擇的小禮物並能為各位帶來愉快的使用體驗。</p>
<p><strong>我的互聯網由來</strong></p>
<p>記得前陣子有一個星期六，我呆在公司覆工作，因為之前那晚talkonly做得很夜，那天其實有點發燒，所以覆覆下電郵在公司睡著了。到晚上，聽見SMS響聲，拿起了iPhone。一看，原來是Google Calendar提示，那刻才驚覺原來那晚我是訂了飛看舞台劇&#8221;小人國&#8221;，而那個Google提示是活動開始前半小時發出的，我連忙致電女友，當初她應該有點生氣說不來， 最後還是打的來了(最記得是打綠的原來是去不到葵芳，最後是打的到荃灣轉地鐵)，這個就是寫&#8221;我的互聯網&#8221;的原因。</p>
<p>我最怕女友的，是問我&#8221;記唔記得我同你講過XXX既YYY件事呀？因為前度曾經問過好幾次我答唔到，每次都嬲了我好一段時間。我想說，其實我不是無心裝載，而是我記性真的很差，而且是愈來愈差，還好女友對我這方面算是十二分體諒。以前我不用在Remember The Milk或者Google Calendar 記事，現在沒有記事的話完全不知道要做甚麼，可能真的老了吧？前陣子小學同學從記念冊找回我的聯絡，近期多出席了舊生聚會，席間聽到不少小學年代的事，甚至有人可以繪畫出小學六年班的座位表出來，而我&#8230;.看著小學全體相也指不到自己出來。寫這幾篇&#8221;我的互聯網&#8221;目的，是想自己趁還記得這幾年發生過的事作個記錄，給互聯網一段無關痛癢的野史，或許十年後的我跟現在不盡相同，將來的事沒人知曉，但我深信，忠於自己才是快樂之道。</p>
<p><a class="a2a_dd addtoany_share_save" href="http://www.addtoany.com/share_save?linkurl=http%3A%2F%2Fwww.netbugs.hk%2F2010%2F07%2F26%2F663%2F&amp;linkname=%E6%88%91%E7%9A%84%E4%BA%92%E8%81%AF%E7%B6%B2%E6%9C%80%E7%B5%82%E5%9B%9E%20%26%238211%3B%20%E5%BA%95%E7%B7%9A%E7%AF%87%28%E4%B8%8B%29"><img src="http://www.netbugs.hk/wp-content/plugins/add-to-any/share_save_171_16.png" width="171" height="16" alt="Share/Bookmark"/></a> </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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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還是覺得你最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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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0 Jul 2010 19:22:20 +0000</pubDate>
		<dc:creator>NetBugs</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tBugs 開飯]]></category>
		<category><![CDATA[食在深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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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同好多香港人一樣，我也是食肉獸一族，尤其是食牛扒。 相對比較中式好似花園餐廳這類醃到得返汁味的牛扒，我比較愛&#8221;有血有肉&#8221;的西式牛扒。記得將近十年前，新城市廣場一期地下現址Shakey&#8217;s Pizza的附近有一家餐廳，它的五成熟牛柳十分高水準，再加上Dinner Set的焦糖燉蛋布丁甜品令我對這家點印象難忘。以當年一個學生哥來說，這份百多元的Set Dinner一點也不便宜，但相對現在像Outback動輒將近二百多元才有一份扒連飲品等等，那份Full Set價錢仍然化算，可惜那家點做了不久便結業。回看結業原因，可能是當年香港人還未普及於那個水平的消費，試想想十多年前，有誰會願意付三十幾元去買一杯咖啡？有誰會去食百多元的牛扒？有趣的是香港人普遍工資其實並沒有怎樣增加過，消費卻是越來越貴。 正如開頭說過的，食扒我還是愛&#8221;有血有肉&#8221;的，近年首選是Outback。我本身的確不太喜歡光顧這類連鎖食店(這也是愛四圍找食的原因之一)，但奈何連鎖店確有其便利性，無論我在港九新界，梗有一家較近的，這是我愛Outback的原因。早個星期有天放工去荃灣Outback吃，作為有選擇恐懼症的我，看到Outback終於有Set Menu(以往沒有的)，二話不說就點了個Dinner Set。等了甚久，終於來了份牛扒&#8230;..不是熱的，再多等一會，來了個餐湯(無錯，餐湯比主菜還要遲出)，看了一眼後，實在不明白為何這個餐湯要等這麼久，從湯面那浸油看得出那碗湯肯定放了很久然後用微波爐叮出來的，牛扒如是，另外意粉也是(意粉醬硬到可以&#8221;一塊過&#8221;夾上來)。沒想到吃&#8221;叮&#8221;餐要等多麼久，還要四百大元，有無搞 錯？這個故事教訓各位，吃Outback不要吃Set，不然請Fallback。 前幾天去了另一家為於深井我很喜歡的餐廳 &#8211; Kcal。喜歡原因有三，一來是對於我這個青衣友來說十分就腳，二來通常Walkin都有位，三來當然是菜式質素高。由沙律，餐湯，主菜，餐飲到甜品，整個Set的每一個部份都相當有水準。我最欣賞是Set Dinner連甜品的Cake都不是&#8221;Hea&#8221;做，有次在那邊吃了個Set甜品是Tiramisu，那次吃的Tiramisu是我吃過最好吃的。對於一個Set Dinner最便宜百五元左右一位起，我不會說便宜，但絕對值。 這兩個星期，去過剛說的Outback，又吃過西貢的Okapi，食過都是麻麻(尤其Outback那個Set，說麻麻我已經覺得自己是打手)，還是覺得Kcal最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同好多香港人一樣，我也是食肉獸一族，尤其是食牛扒。</p>
<p>相對比較中式好似花園餐廳這類醃到得返汁味的牛扒，我比較愛&#8221;有血有肉&#8221;的西式牛扒。記得將近十年前，新城市廣場一期地下現址Shakey&#8217;s Pizza的附近有一家餐廳，它的五成熟牛柳十分高水準，再加上Dinner Set的焦糖燉蛋布丁甜品令我對這家點印象難忘。以當年一個學生哥來說，這份百多元的Set Dinner一點也不便宜，但相對現在像Outback動輒將近二百多元才有一份扒連飲品等等，那份Full Set價錢仍然化算，可惜那家點做了不久便結業。回看結業原因，可能是當年香港人還未普及於那個水平的消費，試想想十多年前，有誰會願意付三十幾元去買一杯咖啡？有誰會去食百多元的牛扒？有趣的是香港人普遍工資其實並沒有怎樣增加過，消費卻是越來越貴。 </p>
<p>正如開頭說過的，食扒我還是愛&#8221;有血有肉&#8221;的，近年首選是Outback。我本身的確不太喜歡光顧這類連鎖食店(這也是愛四圍找食的原因之一)，但奈何連鎖店確有其便利性，無論我在港九新界，梗有一家較近的，這是我愛Outback的原因。早個星期有天放工去荃灣Outback吃，作為有選擇恐懼症的我，看到Outback終於有Set Menu(以往沒有的)，二話不說就點了個Dinner Set。等了甚久，終於來了份牛扒&#8230;..不是熱的，再多等一會，來了個餐湯(無錯，餐湯比主菜還要遲出)，看了一眼後，實在不明白為何這個餐湯要等這麼久，從湯面那浸油看得出那碗湯肯定放了很久然後用微波爐叮出來的，牛扒如是，另外意粉也是(意粉醬硬到可以&#8221;一塊過&#8221;夾上來)。沒想到吃&#8221;叮&#8221;餐要等多麼久，還要四百大元，有無搞  錯？這個故事教訓各位，吃Outback不要吃Set，不然請Fallback。</p>
<p>前幾天去了另一家為於深井我很喜歡的餐廳 &#8211; Kcal。喜歡原因有三，一來是對於我這個青衣友來說十分就腳，二來通常Walkin都有位，三來當然是菜式質素高。由沙律，餐湯，主菜，餐飲到甜品，整個Set的每一個部份都相當有水準。我最欣賞是Set Dinner連甜品的Cake都不是&#8221;Hea&#8221;做，有次在那邊吃了個Set甜品是Tiramisu，那次吃的Tiramisu是我吃過最好吃的。對於一個Set Dinner最便宜百五元左右一位起，我不會說便宜，但絕對值。</p>
<p>這兩個星期，去過剛說的Outback，又吃過西貢的Okapi，食過都是麻麻(尤其Outback那個Set，說麻麻我已經覺得自己是打手)，還是覺得Kcal最好。</p>
<p><a class="a2a_dd addtoany_share_save" href="http://www.addtoany.com/share_save?linkurl=http%3A%2F%2Fwww.netbugs.hk%2F2010%2F07%2F21%2F870%2F&amp;linkname=%E9%82%84%E6%98%AF%E8%A6%BA%E5%BE%97%E4%BD%A0%E6%9C%80%E5%A5%BD"><img src="http://www.netbugs.hk/wp-content/plugins/add-to-any/share_save_171_16.png" width="171" height="16" alt="Share/Bookmark"/></a> </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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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的互聯網 &#8211; 底線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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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netbugs.hk/2010/07/20/86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0 Jul 2010 06:23:14 +0000</pubDate>
		<dc:creator>NetBugs</dc:creator>
				<category><![CDATA[我的互聯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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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因為互聯網，我試過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去看&#8221;點蟲蟲&#8221;。因為互聯網，一個既非靚仔亦非靚聲的我參與了網上電台工作。因為互聯網，一個會考只有三分的人成立了一間公司。因為互聯網，我認識了我的女朋友，還有一大班在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朋友。互聯網為我以至人類創造了許多個以往的不可能變成可能，這個看似比現實更自由的空間，發展一直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快。我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無論平台有幾多，發展有多快，都應該設一條底線。 從學校踏出社會那刻，第一樣學會的東西是 &#8211; 退而其次。無論事情想做得多好，最後可能只有理想的八成，如果一直堅持做足十成十，往往未必做到，亦苦了自己。究竟學會退而其次是代表承認失敗還是妥協呢？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做人一定要有底線，如果容許自己超越那條底線，對我而言，人也做不成。在今天的互聯網，有些人捍衛自己的底線，亦有些人測試自己的底線，更有些已經越過自己的底線。 在今年的六四前夕，不少網民甚至藝人一直在測試微博的底線，以不同形式發出有&#8221;六四&#8221;意思的訊息。雖然我並沒有活躍於微博，不過這件事令我不禁想了一個問題：究竟微博的過濾是電腦做還是人做的？我認為是人手過濾的，因為微博的小秘書竟然連 &#8220;&#8230;&#8230; &#8230;.&#8221;都可以過濾，實在很難相信怎樣可以寫Script去過濾這些&#8221;創意&#8221;。當然要過濾每秒成千上萬的發帖所需的人手極之多，而那些人甚至會是你認識的也不奇怪。早前我在Facebook發生過一些事，我一直都認為是巧合，是技術問題，但我從一些管道知道這件事可能並非偶然。這件事令我對這個世界倍感陌生，何謂好人，何謂壞人？破壞我們所悍衛言論自由的竟然正正是說悍衛言論自由的人，原來&#8221;天下烏鴉一樣黑&#8221;是對的。在寫這篇Blog的時候，我為被埋沒良知的你流過淚。 在寫這段話前，朋友告訴我：你得罪了他們，你的言論受到注意了。回家途中，我聽見有電單車聲高速從我後面過來，我真的有想過會否是有人要來殺我(各位不妨當我是思覺失調吧)，那台電單車經過我的身旁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並非自己所想像的怕死。我曾經說過，這個世界有兩類人，一類是錢要賺盡，搵食至上，另一類是為理想堅持自己所想。我認為前者人生可能會比較快樂，可惜我是屬於後者。我怕失去金錢，失去生命，但更怕失去良知。 (待續&#8230;&#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因為互聯網，我試過跟一個素未謀面的人去看&#8221;點蟲蟲&#8221;。因為互聯網，一個既非靚仔亦非靚聲的我參與了網上電台工作。因為互聯網，一個會考只有三分的人成立了一間公司。因為互聯網，我認識了我的女朋友，還有一大班在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朋友。互聯網為我以至人類創造了許多個以往的不可能變成可能，這個看似比現實更自由的空間，發展一直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快。我不知道這是好事還是壞事。無論平台有幾多，發展有多快，都應該設一條底線。</p>
<p>從學校踏出社會那刻，第一樣學會的東西是 &#8211; 退而其次。無論事情想做得多好，最後可能只有理想的八成，如果一直堅持做足十成十，往往未必做到，亦苦了自己。究竟學會退而其次是代表承認失敗還是妥協呢？我不知道，但我認為做人一定要有底線，如果容許自己超越那條底線，對我而言，人也做不成。在今天的互聯網，有些人捍衛自己的底線，亦有些人測試自己的底線，更有些已經越過自己的底線。</p>
<p>在今年的六四前夕，不少網民甚至藝人一直在測試微博的底線，以不同形式發出有&#8221;六四&#8221;意思的訊息。雖然我並沒有活躍於微博，不過這件事令我不禁想了一個問題：究竟微博的過濾是電腦做還是人做的？我認為是人手過濾的，因為微博的小秘書竟然連 &#8220;&#8230;&#8230; &#8230;.&#8221;都可以過濾，實在很難相信怎樣可以寫Script去過濾這些&#8221;創意&#8221;。當然要過濾每秒成千上萬的發帖所需的人手極之多，而那些人甚至會是你認識的也不奇怪。早前我在Facebook發生過一些事，我一直都認為是巧合，是技術問題，但我從一些管道知道這件事可能並非偶然。這件事令我對這個世界倍感陌生，何謂好人，何謂壞人？破壞我們所悍衛言論自由的竟然正正是說悍衛言論自由的人，原來&#8221;天下烏鴉一樣黑&#8221;是對的。在寫這篇Blog的時候，我為被埋沒良知的你流過淚。</p>
<p>在寫這段話前，朋友告訴我：你得罪了他們，你的言論受到注意了。回家途中，我聽見有電單車聲高速從我後面過來，我真的有想過會否是有人要來殺我(各位不妨當我是思覺失調吧)，那台電單車經過我的身旁後，我才發現原來我並非自己所想像的怕死。我曾經說過，這個世界有兩類人，一類是錢要賺盡，搵食至上，另一類是為理想堅持自己所想。我認為前者人生可能會比較快樂，可惜我是屬於後者。我怕失去金錢，失去生命，但更怕失去良知。</p>
<p>(待續&#8230;&#8230;)</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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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Pixar 與 Toy Story 3</title>
		<link>http://www.netbugs.hk/2010/07/19/863/</link>
		<comments>http://www.netbugs.hk/2010/07/19/86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8 Jul 2010 21:07:41 +0000</pubDate>
		<dc:creator>NetBugs</dc:creator>
				<category><![CDATA[影評]]></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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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除了出產iPhone的Apple，Steve Jobs還創立了另一家公司對各位同樣影響深遠 &#8211; 這就是Pixar。 十五年前Pixar推出了首部電影Toy Story，觀眾開始接受電腦動畫，業界亦相繼效法。回看過去Pixar的十一部電腦動畫(包括Toy Story 3)，實在不得不驚嘆其創作團隊可以一直保持其作品水準，連Disney也不得不俯首稱臣收購Pixar以解決其&#8221;動畫荒&#8221;。 Pixar動畫致勝有兩大關鍵 &#8211; 1) CG技術：Toy Story之前大家都覺得電腦動畫是&#8221;好假好核突&#8221;的事物。但時至今日，Pixar的CG效果&#8221;像真度&#8221;十分好(將會看Toy Story 3的不妨留意一下那些&#8221;垃圾袋&#8221;)。 2) 故事 &#8211; 正當其他動畫主打小朋友市場或者得啖笑的時候，Pixar動畫的故事每每有深一層意義，讓成人觀眾也動容，成為真正的老少咸宜電影，試問除了PIXAR還有那家可以拍到像WALL-E的電腦動畫？像UP內其中一段，用短短的幾分鐘去完整講述生老病死，這是我看過最精彩的。 說回Toy Story 3，第三集跟第一集相隔已經是十五年，由第一集開始看的觀眾可以清楚地在電影看到十五年後Andy的樣子以至家裡的變化。看見新聞組有網民說今集有一個感人的完美結局(完美到令人覺得不會再有續集，見好就收是好，但TS迷難免感到可惜)，但對我來說最感人的不是結尾，而是那個&#8221;緊張關頭&#8221;，能夠拍攝出比真人電影更動容的東西，正正是我最欣賞Pixar的地方。另外今集的開頭亦十分有創意，還有十分高興看見香港人最愛的三眼仔也有關鍵戲份。只能說，你可以不看嗎？ 上星期看Now新聞台林娉婷評Toy Story 3，其中一段她說如果電影本身有好故事，有好內容，其實沒必要看3D(可能非看3D不可的只有這套)。看過該片後十分同意，因為Toy Story 3吸引我的是故事，再者那些3D其實並非那麼立體(最立體的就是Pixar跟Disney的LOGO)，加上我這些四眼的配戴3D眼鏡其實不是太舒服，因此有得揀的話其實看2D版可能可以更專注於電影本身。耐何香港放映2D版的戲院寥寥可數，說到底是&#8221;錢作怪&#8220;，因為3D版門票貴2D一大截，希望院商可以拉近2D跟3D放映比例令觀眾可以真正有選擇。]]></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除了出產iPhone的Apple，Steve Jobs還創立了另一家公司對各位同樣影響深遠 &#8211; 這就是Pixar。</p>
<p>十五年前Pixar推出了首部電影Toy Story，觀眾開始接受電腦動畫，業界亦相繼效法。回看過去Pixar的十一部電腦動畫(包括Toy Story 3)，實在不得不驚嘆其創作團隊可以一直保持其作品水準，連Disney也不得不俯首稱臣收購Pixar以解決其&#8221;動畫荒&#8221;。</p>
<p>Pixar動畫致勝有兩大關鍵 &#8211; 1) CG技術：Toy Story之前大家都覺得電腦動畫是&#8221;好假好核突&#8221;的事物。但時至今日，Pixar的CG效果&#8221;像真度&#8221;十分好(將會看Toy Story 3的不妨留意一下那些&#8221;垃圾袋&#8221;)。 2) 故事 &#8211; 正當其他動畫主打小朋友市場或者得啖笑的時候，Pixar動畫的故事每每有深一層意義，讓成人觀眾也動容，成為真正的老少咸宜電影，試問除了PIXAR還有那家可以拍到像WALL-E的電腦動畫？像UP內其中一段，用短短的幾分鐘去完整講述生老病死，這是我看過最精彩的。</p>
<p>說回Toy Story 3，第三集跟第一集相隔已經是十五年，由第一集開始看的觀眾可以清楚地在電影看到十五年後Andy的樣子以至家裡的變化。看見新聞組有網民說今集有一個感人的完美結局(完美到令人覺得不會再有續集，見好就收是好，但TS迷難免感到可惜)，但對我來說最感人的不是結尾，而是那個&#8221;緊張關頭&#8221;，能夠拍攝出比真人電影更動容的東西，正正是我最欣賞Pixar的地方。另外今集的開頭亦十分有創意，還有十分高興看見香港人最愛的三眼仔也有關鍵戲份。只能說，你可以不看嗎？</p>
<p>上星期看Now新聞台林娉婷評Toy Story 3，其中一段她說如果電影本身有好故事，有好內容，其實沒必要看3D(可能非看3D不可的只有<a href="http://210.17.183.116/talks/thread-948608-1-1.html" target="_blank">這套</a>)。看過該片後十分同意，因為Toy Story 3吸引我的是故事，再者那些3D其實並非那麼立體(最立體的就是Pixar跟Disney的LOGO)，加上我這些四眼的配戴3D眼鏡其實不是太舒服，因此有得揀的話其實看2D版可能可以更專注於電影本身。耐何香港放映2D版的戲院寥寥可數，說到底是&#8221;<a href="http://hongkongfilms.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mp;articleId=2433256" target="_blank">錢作怪</a>&#8220;，因為3D版門票貴2D一大截，希望院商可以拉近2D跟3D放映比例令觀眾可以真正有選擇。</p>
<p><object classid="clsid:d27cdb6e-ae6d-11cf-96b8-444553540000" width="480" height="385" codebase="http://download.macromedia.com/pub/shockwave/cabs/flash/swflash.cab#version=6,0,40,0"><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param name="allowscriptaccess" value="always" /><param name="src" value="http://www.youtube.com/v/hUuwOl8CZw4&amp;hl=zh_TW&amp;fs=1" /><param name="allowfullscreen" value="true" /><embed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width="480" height="385" src="http://www.youtube.com/v/hUuwOl8CZw4&amp;hl=zh_TW&amp;fs=1" allowscriptaccess="always" allowfullscreen="true"></embed></object></p>
<p><a class="a2a_dd addtoany_share_save" href="http://www.addtoany.com/share_save?linkurl=http%3A%2F%2Fwww.netbugs.hk%2F2010%2F07%2F19%2F863%2F&amp;linkname=Pixar%20%E8%88%87%20Toy%20Story%203"><img src="http://www.netbugs.hk/wp-content/plugins/add-to-any/share_save_171_16.png" width="171" height="16" alt="Share/Bookmark"/></a> </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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